新闻动态 / THE SOLUTION
|
加快清退低效落后产能,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6月18日,工信部下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2021年版《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出台后,水泥行业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亟需产能置换办法改革,《征求意见稿》应运而生。和2021版相比,《征求意见稿》总体上对产能置换要求更加细致和严格,这对加速清退低效、落后产能,加快推动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笔者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具体解读。 表1:2024产能置换办法(征求意见稿)和2021版主要内容变化对比 资料来源:水泥大数据研究院整理 一、新建产能标杆水平 推动行业能效提升 2021年“双碳”元年以来,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种政策文件频繁下发,其中水泥行业到2025年底标杆产能要达到30%以上。《征求意见稿》指出,新建生产线能效必须达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 年版)》要求的水泥行业能效标杆水平,这是对2024年5月国务院下发的《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中“新建和改扩建水泥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政策的延续。当前我国水泥行业标杆产能在20%左右,距离30%的目标尚有有一定差距,达标的省份偏少。要求新建生产线能效达到标杆水平,有利于推动水泥行业能效水平整体提升。 图1:部分省份水泥行业能效水平状况 数据来源:水泥大数据(https://data.ccement.com/) 二、禁止低效产能置换 加大产能去化力度 《征求意见稿》提出新要求,能效水平达不到最新版《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基准值要求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以及连续两年每年产量不足年产能30%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不能用于产能置换。中国水泥网水泥大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全国熟料产能(不含港台地区)17.8亿吨,整体比较稳定,近年来产能去化效果不明显。水泥大数据研究院统计,当前能效水平低于基准值的低效产能在16%左右,大约2.85亿吨,再加上由于效益差、缺乏矿山以及破产拍卖等原因长期停产的生产线,能效低、产量低的产能或超3亿吨。《征求意见稿》杜绝这部分产能参与置换,这将倒逼低效产能加速退出市场,从而加快去产能进程,缓解供需矛盾。 图2:近年来熟料产能维持18亿吨上下 数据来源:水泥大数据(https://data.ccement.com/) 三、鼓励原料替代 实施等量置换 水泥生产过程中,石灰石煅烧是产生二氧化碳的主要环节,约占整个生产过程的6成,使用替代原料替代石灰石生产水泥,将有效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征求意见稿》强调,以工业废渣、尾矿渣等固体废物为主要原料,且石灰石替代率不低于90%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省内产能可实施等量置换。政策通过放松对使用替代原料生产线的置换比例,旨在鼓励有条件企业加大使用替代原料比例,减少碳排放,节约资源。 图3:石灰石煅烧排放占比全过程近6成 数据来源:水泥大数据(https://data.ccement.com/) 四、精准严控产能 跨省置换趋严 《征求意见稿》要求,位于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或水泥熟料产能利用率低于50%省区的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原则上不得从省外置换产能。2022年以来,水泥需求进入下行通道,各个省份均有不同程度的过剩问题,特别是之前如火如荼的跨省置换导致部分省份产能过剩问题十分严重,行业运行困难加剧。《征求意见稿》对跨省置换做出更细致、更严格的新要求,精准控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产能过剩严重地区产能,有效遏制地区产能增加势头,从而达到全国总量控制和去化目的。 图4:当前全国熟料产能利用率低于50% 数据来源:水泥大数据(https://data.ccement.com/) 五、规范置换流程 严肃置换行为 《征求意见稿》新规定,产能置换方案自公告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内,项目建设企业应形成实物工作量,否则产能置换方案失效。已经完成产能置换方案公示,但在本办法实施前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按照本办法重新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并公示公告。2018年第一版产能置换办法开始实施,彼时正值行业发展高峰,产能置换项目较多,但2022年行业遇冷以后产能置换偃旗息鼓,不少项目自主停建,但已完成公示/公告、且拟建项目产能仍然较大。《征求意见稿》规定置换完毕的项目时间期限,规范流程,严肃行为,避免社会公共资源和自然资源浪费,提升行业整体运行效率。 表2:六大区域停建、拟建生产线信息 数据来源:水泥大数据(https://data.ccement.com/) |